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

入境申根會員國須知

http://www.taipei.diplo.de/Vertretung/taipei/zh-tw/01/Visabestimmungen/Seite__Entry__Requirements.html


台灣民眾得免簽證前往申根國家,但仍須符合申根邊境管理條例之相關規範:

- 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,護照上載有身份證字號且
1.離境申根會員國時,護照有效期須有三個月以上;


2.護照須為入境前十年內所核發。
- 說明停留目的且有足夠財務證明
- 無申根會員國拒絕入境紀錄
- 不被視為對公共秩序、國內安全、公共衛生或是歐盟國家國際關係有威脅者
一旦您已在申根國家停留達到最長期限(六個月內90天),您則須要等該六個月期滿後,始得再度入境德國或是其他申根會員國。六個月的期間始自您第一次進入德國或是其他申根國之日起算。

入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示例

滿足入境條件所需文件可包括: 1. 商務目的: - 造訪公司發出之邀請函或是貿易、工業、工作相關會議、大會、活動邀請函;或 - 其他貿易關係、工作目的關係相關證明文件;或 - 參展或會議入場卷。 2. 學習或是參加其他訓練課程目的: - 教學單位核發之註冊相關證明文件;或 - 學生證或是上課證明文件。 3. 私人旅遊目的 住宿相關: - 如預借宿朋友、親戚家裏,可提供屋主之邀請...

滿足入境條件所需文件可包括:
1. 商務目的:
- 造訪公司發出之邀請函或是貿易、工業、工作相關會議、大會、活動邀請函;或
- 其他貿易關係、工作目的關係相關證明文件;或
- 參展或會議入場卷。
2. 學習或是參加其他訓練課程目的:
教學單位核發之註冊相關證明文件;或
- 學生證或是上課證明文件。
3. 私人旅遊目的
住宿相關:
- 如預借宿朋友、親戚家裏,可提供屋主之邀請函
- 其他住宿證明
行程相關:
- 旅行團體訂位證明或是其他合宜之旅遊計畫文件
返程相關:
- 回程機票或是整趟旅遊機票
4. 政治、科學、教育、運動、宗教或其他目的:
- 邀請函、入場證明文件、註冊或載有主辦單位及時程之節目表或是其他適合證明文件
來源: Annex I to Regulation (EC) No. 562/2006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5 March 2006 establishing a Community Code on the rules governing the movement of persons across borders (Schengen Borders Cod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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